通知公告
外省資訊
武漢市漢陽區律師行業發展申報獎補、條件及有關內容整理如下,看完之后對于該項目還有疑問,或是想要了解更多申報內容,可以直接致電咨詢,政策小編在線解答。
政策咨詢熱線:18709834578或18186061490(v同)分公司地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茅店山西路創星匯科技園A棟468室
第一條 政策依據
根據《律師法》《法治武漢建設實施方案》 (武發〔2021〕 22號)以及漢陽區營商留商相關政策的精神,為實現漢陽區律師行業跨越式發展,加快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現結合漢陽實際,制定本政策。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政策適用于在漢陽區備案、依法納稅、合法經營,并在本 政策施行前3年內及本政策有效期內無嚴重失信行為、未受到行 政處罰和行業處分,且承諾在本區經營期限不低于10年的律師事務所(含分所,下同)和律師。
第三條 落戶獎勵
鼓勵國內優秀律師事務所落戶漢陽區,凡新落戶漢陽區的律 師事務所,在本政策有效期內任一年度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含)、2000萬元(含)或者3000萬元(含)及以上的,分別 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20萬元、30萬元。律師事務所落戶獎勵可在政策有效期內選取任一年度進行申報。律師事務所年度營業收入增長至上一檔獎勵標準的,可申請補足獎勵。
第四條 租金補貼
凡新進駐漢陽區經確認的律師事務所集聚特色樓宇,簽訂租 賃期限在5年以上合同,年度營業收入在500萬元(含)以上且 保持10%以上增幅的律師事務所,按照“先繳后補”的模式,在 政策有效期內,可享受租賃辦公用房100%的租金補貼(不含物 業費)。租金補貼標準采用雙方租賃合同協議價格。最高補貼金額按本政策第八條執行。
第五條 經營貢獻獎勵
在本政策有效期內,對漢陽區律師事務所年度營業收入達到 1000萬元(含)以上,且每年保持正增長的,按照其當年較上年區級實際貢獻增量的100%給予獎勵。
第六條 優秀律所獎勵
在本政策有效期內,榮獲司法部或者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認定 的國家級優秀律師事務所榮譽的,按照律師事務所當年區級實際 貢獻的10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榮獲湖北省司法廳或者湖北省律師行業協會認定的省級優秀律師事務所榮譽的,按照律師事務所當年區級實際貢獻的8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5萬元。
第七條 人才獎勵
在本政策有效期內,對年度營業收入1000萬元(含)以上 的律師事務所優秀合伙人律師給予人才獎勵,每年按其當年個人 區級實際貢獻的100%予以獎勵。每人每年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2萬元,每家律師事務所獎勵人數不超過5人。
第八條 附則
1.政策獎勵補貼申報一年一次。符合條件的律師事務所向其 所在地街道申報。由街道負責預審,區司法局復審,并經評審小 組評審確定后報請區政府批準。獎勵補貼資金由區財政局按相關程序統一將預算指標撥付到街道,由街道負責兌現。
2.區政府辦、區司法局、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商務局、 區統計局、區稅務局及相關街道組成的評審小組,對擬獎勵對象 是否符合獎勵條件、獎勵額度等事項進行評審認定,獎勵額度經評審小組認定后按照相關程序發放。
3.本政策所列獎勵資金納入區級財政年度預算。
4.同一律師事務所同時滿足本政策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或本區其他政策多項獎勵條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享受本政策的律師事務所(含律師)每年獲得各類獎勵及補 貼的總和不超過當年該律師事務所區級實際貢獻。獎勵補貼的涉稅支出,由受獎律師事務所或者律師承擔。
5.在本政策有效期內,如申請主體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受到行政處罰、行業處分的,則一律不予扶持;已兌現的相關獎勵和補助一律予以追繳。
6.申請主體如未按承諾在本區經營10年的,或采取弄虛作 假等不正當手段套取、騙取扶持資金的, 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扶持資格,追繳所有已獲得的扶持資金,并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7.本扶持政策由漢陽區人民政府負責解釋,自2023年6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為2年。